25 十一月

家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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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所谓家宴,大白话就是请别人到家里而不是外面的饭店吃饭。一开始我还踌躇用不用“宴”这个词,因为我感觉“宴”总是很“高大上”的,后来查了查字典,说“宴”的本义是“与妻子安逸的共进午餐”,现在“聚会在一起吃酒饭”均可称“宴”,于是便心安理得地用了“宴”。大上周我休假在家,先后办了三次家宴,由此关于家宴的许多美好记忆纷至沓来……

我的家乡是孟子的故乡,往北二十里是孔子的故乡,因此素有“孔孟之乡、礼仪之邦”之称。既然是“礼仪之邦”,那对喝酒吃饭这个隆重的社交仪式就很有讲究:吃饭的地点、作陪的人员、座次的安排乃至敬酒的秩序、上饭的时点等等,都有一套约定成俗的“规则”,而被邀请到家里吃饭,是作为一个客人所能享受到的最高礼遇,—-因为连家这个最私密的空间都为你放开了,这关系就一切尽在不言中了。就像习近平主席应邀参加内蒙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的家宴时,就有评论说“这体现了双方关系的亲密性和私密性。”在家乡所有的家宴中,最重要的一顿可能是女婿第一年的正月初二去岳父家了。因为虽说是“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”,但哪个父母不希望嫁出去的女儿生活幸福?虽说现在“男女平等”,但家乡人在儒家文化里侵淫了两千多年,“三纲五常”的影响是能说没有就没有的?从对女婿称“娇客”的称谓上,就可以看出女婿在岳父家的份量不一般。“疼女婿为闺女”,新女婿来家那家宴自然要顶格安排。刚结婚那几年,每年正月初二我去岳父家,都会有一大桌丰盛的饭菜等着我,有次大舅哥还专门让一专业厨师到家主厨。饭菜丰盛倒在其次,关键是要组织人陪女婿把酒喝好喝足,因此陪酒人的选择也是煞费苦心。那几年每年正月初二,我必大醉一场,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每次到场陪我的都是我平时敬佩的几个兄长。

家乡人虽说受儒家文化影响深远,但向西二百里就是闻名遐迩的水泊梁山,豪杰文化的影响同样不可小觑。何谓豪杰?除了危难时刻肝胆相照、共赴生死、“并肩子上”外,日常生活中大概就是经常一起“大碗喝酒、大块吃肉、大声骂娘”了,而前些年经济不繁荣,大家很少去饭店,因此家宴在家乡甚为流行。我年少时喜爱交友,经常东家进西家出,没少赴了家宴。尤其进入报社后,遇到一群奢吃的同事,更是大开“吃戒”、大开眼界,到现在我还记得一些同事的“拿手菜”:周老师做炸花生时喜欢放几枚整的红辣椒,不仅可防止炸糊而且能提味,让花生更酥香;华哥做爆炒菠菜时用留着根的整棵菠菜,也不用其他配料仅在出锅时扔几粒拍散的蒜瓣,红根绿菜白蒜,色香味俱全,美其名曰“红嘴绿鹦哥”;班书记做油焖鲫鱼时不去鳞,鲫鱼上桌时嘴还一张一张的,味道极其鲜美;伟哥常常在鱼吃到一半时端到厨房再汆个汤,鱼汤里甩两个鸡蛋多放胡椒和醋,出锅时扔把芫荽,又新鲜又开胃,绝对是醒酒的佳品;波哥则喜欢对小动物“使劲”,我人生第一次吃炸蚂蚱、炸豆虫都是从他那里开始的……

现在虽然年龄渐长,但喜爱交友的本色至今未变,作为民间推选的“秘书长”,但凡朋友间有“红、白、迎、送”之类的事情,我就经常出面组织聚聚。但或许是大家现在生活节奏快了、经济条件好了、外面饭店可选择得多了,很少能够吃到家宴,百例之中能有一、两次就不错了,所谓“物以稀为贵”,因此更怀念家宴的味道。一次山东一朋友下班后忽然来京要找我喝酒,我想都没想就把他领到了家里,两人就以花生、蒜瓣(虽然被很多朋友嘲笑,但我至今仍认为蒜瓣是佐红酒的妙品)、咸鸭蛋、辣酱肉丝等物佐红酒,边喝边聊,一直到凌晨一点多才依依作罢。朋友身为一单位主官,一日一宴可能都不能满足他繁忙的工作生活要求,但我想这次简单的家宴会在他繁多的宴席中留下深刻的记忆。因为我们共赴的不是酒宴,而是情义相投。

暑假期间,女儿来成都实习,临结束时想表达下对几位指导老师的谢意。我给女儿出主意:“大家平时都在外面吃饭,不行你就在家里办一场家宴,以我们的最高礼遇表达谢意吧。”女儿和指导老师约好后,一大早我就和她去菜市场购买食材,到中午两人“乒乓乓乓”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后我悄然撤退。饭菜是否符合客人的口味我不知道,但据说他们那天都吃得很“撑”,从合影来看每个人笑得都极其灿烂。事后一位指导老师知道家宴的意义后很感动,执意邀请我和女儿也去他家吃顿饭,我和女儿商量后欣然接受邀请,品尝了一顿温馨、地道的四川家常菜。

其实家宴最大的好处不在吃,而是邀请到家的客人数量不多,无一不是精挑细选,彼此关系融洽,常常一场家宴下来欢声笑语不断。记得一次去赴候兄家宴,每人都带了点酒菜,其中于兄带了两条鱼。酒席中兄弟们大呼小叫、兴高采烈自不必说,饭后开打“够级”(山东一种扑克玩法,四副牌六个人分成两伙捉对厮杀,因极富变化而广受欢迎),于兄那天手气出奇得“壮”,打得“对头”候兄叫苦不迭,不停叫唤“于公你今天可真是带鱼来的,太富裕了!”于兄则很端庄地说:“我这鱼可不能白带。”大家都笑得肚皮疼,“够级”活动只得一度暂停。

静坐独茗待客来

大上周的三次家宴,第一场是立冬那天为朋友补贺瓷婚;第二场是周六请我两个朋友的儿子、女儿,他们都在国外学成后独身在京工作;第三场是周日请我高中一同学的儿子,他现在北京一大学读书。之所以决定请他们到家吃饭,第一场是朋友瓷婚那天办了个庆祝仪式,但当时我没在京也就没能参加,而我俩都有想实现从“哥俩好”向“通家之好”进阶的想法,于是便商定在家中设宴一聚。后两场主要有让孩子们认认家门、感受下家庭温暖的想法。其中,我最重视的是第一场。日期定下后,首先是准备食材。因朋友“在教”,我就准备了甲鱼、驴肉、扇贝等他们不忌讳的食材,考虑那天立冬气温稍冷,便提前两个多小时用砂锅炖了老母鸡,并且在上菜程序上费了点心思:先在饭桌上摆了四个小碟、四个凉盘,酒过三巡后我再动身去炒热菜,因菜已洗好切好并且均属热锅快炒之类,几分钟便可做好上桌,从而确保了饭菜的热度。但我最得意的是准备了拍黄瓜、花生米和高碑店的黑豆腐丝,因为这才是朋友和我的最爱。其次是酒。“朋友来了有好酒”,尽管平时我在外面几乎不喝白酒,但朋友到家就要喝点自己泡的药酒。女士就喝我珍藏的出口德国的张裕干红,因为我一直对来历不明的外国红酒保持警惕,如果在家里喝到假酒那可就闹笑话了。另外,就是准备礼物,朋友来家绝不能让人家空手走。凑巧家里有陕西朋友邮来的临潼石榴,粒大汁多味甜,作为时令水果可以送一箱,但对朋友庆贺瓷婚这么有纪念意义的事件无疑缺些分量。我翻箱倒柜,最后找了幅宋英伯先生的《荷花》准备送给他们,主要是取生活和(荷)美、百年好合(荷)之意,并且准备在上面写首七言以作留念。可惜我从小对音调懵懂,以致到现在连一首歌都不会唱,写完后虚心地请一同学把把关,结果被他改了个面目全非,并且被他谆谆告诫“不赞同你用格律诗送人”,估计他看我对平仄一窍不通,不好意思明说而已。“浊酒素盘酣陋室,挚朋雅韵话秋香。瓷婚聊赠清荷趣,百年好合共天长。”认认真真抄完同学的诗后,又庄重地写上时间和姓名。这份礼物固然用心,但事实上那天朋友夸奖饭桌上的大蒜好吃我又给抱了一箱苍山大蒜、朋友夫人称赞我家的茶好喝我又给拎了一提20年陈皮普洱—-我觉得这两份随手礼并不比提前用心准备的礼物轻,因为虽是随意,但确符合“有福同享”的交友之道。

那天家宴我们推杯换盏、高谈阔论吃了三个多小时,宾主尽兴而别时我已微醺。蹒跚上楼时我在想:如果是在外面,肯定不会吃得这么长、也不会吃得这么久,当然也不会这么快乐,费心、费力但却更温馨。这,也许就是家宴和外面饭店用餐的主要区别吧?

酒浑菜疏君莫笑,浓淡冷暖心自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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